藝術品買賣合同
聯系方式:
買方: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于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一條:藝術品概況
序號:
作者/年代:
藝術品名稱:
數量:
單位:
規格尺寸:
質地:
保存現狀:
瑕疵:
備注:
第二條: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并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第三條: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為: 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第五條: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風險提示:交貨地點
對于“交貨地點”應當明確約定,因為它涉及雙方的利益實現和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承擔問題。一般情況下,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風險承擔隨之轉移。如: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賣方的倉庫,則意味著該貨物一旦出庫,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則轉移到買方處,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對于交貨地點的選擇上,應慎重對待。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于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注內容。
3、驗收結束后,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于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交易的中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于 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 %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于 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采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后的損失賠償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于向違約方主張。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補充協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機構或法院。那么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藝術品買賣合同篇2
甲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區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藝術品概況
1.1 序號: 。
1.2 作者/年代: 。
1.3 藝術品名稱: 。
1.4 數量: 。
1.5 單位: 。
1.6 規格尺寸: 。
1.7 質地: 。
1.8 保存現狀: 。
1.9 瑕疵: 。
1.10 備注: 。
第二條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完全所有權及處分權,同時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藝術品現狀及瑕疵等真實情況。
第三條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為:¥ 元(大寫 ),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付款方式
4.1 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4.2 甲方指定賬戶信息:
開戶名稱: 。
開戶銀行: 。
賬戶號碼: 。
第五條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5.1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
5.2 甲、乙雙方應于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注內容。
(3)驗收結束后,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于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交易的中止
6.1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
6.2 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于 日內退回,并應按照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支付利息。逾期則應按每日千分之 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的取回責任
7.1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于 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保管費為: 元/天。
7.2 甲方要求采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后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甲方在藝術品的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欺詐或隱瞞時,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倍對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8.2 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每日千分之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合同簽署后發生的、本合同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9.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日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十條通知
10.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10.2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11.2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2.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因仲裁而產生的律師費、受理費等維權成本由失敗方承擔。
12.2 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訴訟而產生的律師費、受理費等維權成本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其他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藝術品買賣合同篇3
賣方:________買方: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
賣方開戶行及銀行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于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藝術品概況
序號
作者/年代
藝術品名稱
數量
單位
規格尺寸
質地
保存現狀
瑕疵
備注
第二條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并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第三條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于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注內容。
3、驗收結束后,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于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交易的中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于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日分之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于___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采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后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日分之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藝術品買賣合同篇4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 買方:________(下稱乙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賣方開戶行及銀行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于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藝術品概況
第二條 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并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第三條 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 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于交付時進行驗收:
1. 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 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注內容。
3、驗收結束后,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于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 交易的中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于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日 分之 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于___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采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后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 日 分之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 通知
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藝術品買賣合同篇5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開戶行及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于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藝術品概況
序號:__________
作者/______年代
藝術品名稱: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
規格尺寸:__________
質地:__________
保存現狀:__________
瑕疵: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
第二條 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并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第三條 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 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于交付時進行驗收:
1. 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 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注內容。
3、驗收結束后,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于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 交易的中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于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日 分之 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于___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采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后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______日 分之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 通知
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藝術品買賣合同篇6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于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作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作品概況
序號:________________
作者/年代: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
規格尺寸:________________
質地:________________
保存現狀:________________
瑕疵:_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作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作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并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作品瑕疵。
第三條 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作品的價格合計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付款方式
第五條 作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作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于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作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注內容。
3、驗收結束后,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作品進行確認:甲、乙方應于作品的正視、俯視、左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 交易的中止
第七條 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于___日內取回作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采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后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作品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日___分之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