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員工勞動合同書
法定代表: 電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籍貫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電話:
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合同關系
1、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并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
2、乙方同意受聘于甲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示、指令、和要求。
三、聘用合同義務和權力
1、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作程序、操作規范、獎懲條例、管理辦法、考核標準和各項工作要求、標準、條例、規定、規范、制度的義務和權力,并以此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法律依據。
2、甲方有根據崗位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或進行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規章制度、崗位紀律等方面學習或培訓的義務和權力。
3、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的形式按時支付給乙方工資待遇的義務。
4、甲方有根據乙方的工作效率的高低及工作態度、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的好壞,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資進行調整和升降的權力。
5、甲方有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本行業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和工作時間的權力。
6、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進行批評教育或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的權力。
7、乙方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條例、標準、規范、要求、規定、紀律、職責、程序、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的義務。
8、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和因工作需要,為乙方辦理的各相關證明、證件,全部由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個人應承擔繳納的部分,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但應及時告知乙方并說明。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因工作需要或因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并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一切責任乙方自負承擔: ※ 連續曠工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累計曠工三次者;
※ 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 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刑事處罰的;
※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而又拒絕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告知乙方:
※ 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 經甲方考核不合格又拒絕調整工作崗位的,或雖同意調整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限屆滿;
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8、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照規定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一月內辦理。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員工勞動合同書篇2
事由:聘任合同書
聘 任 日 期: 20_年1月28日
受 聘 人 姓 名:
受聘人家庭地址:
受 聘 人 職 務: 酒店副
一、聘任期
本合同為期2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應聘地為中國 省 市。
二、試用期
自本合同簽字之日生效起,受聘人將有為期六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含在聘用期之內),試用期滿后,將根據受聘人在試用期間的表現來決定受聘人是否被續聘,酒店將會在試用期滿前十日內用正式文字通知受聘人。
三、受聘人職責
在聘任期內受聘人將接受董事長、總經理的委托,遵守酒店已有的各項店規店紀,履行您作為酒店主管經營副總經理 職務的職責,完成酒店確定的任務。
1、必須完成酒店董事會規定的年度經營利潤指標。20_年至20_年度的經營利潤指標主要指數是20_年、20_年、20_年(18980605.48元/20_年、16609988.11元/20_年、14742452.59元/20_年)連續三年平均年度經營利潤,即16777682.06元。成本費用中不計折舊,不計投資利息,不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務會計有關制度規定的資本重置投資。
2、在總經理辦公會議的統一領導下全權管理分管部門和經營場地的所屬全體員工,做好員工的在崗培訓,依據酒店已有規定行使對員工的獎罰權力。
3、受聘期間,負責所有經營部門和經營場地的設備設施的維護和保養,使之始終保持在良好狀態以保證酒店經 營活動的正常運營。
四、受聘人的工作條件
1、為支持受聘人順利完成年度經營計劃的各項任務,酒店將提供正常經營費用和成本以外的20_年、20_年、20_年連續三年資本重置投資的平均數的資金用于部門經營場所的經營設備、設施的改造更新。
2、為支持受聘人完成董事會委托的職責范圍內各項管理任務,酒店將會盡最大可能給予受聘人負責經營的其他各種外部環境的社會關系的支持和配合。
3、為了支持受聘人作為酒店高級管理負責人行使管理職能,酒店董事會只批準年度經營;批準部門經理級人員的任命、獎罰;批準3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購買、淘汰;其他財務、工程方面的責任另由董事會委托專職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以外的任何事項均無需董事長、總經理批準。
五、受聘人待遇
1、受聘人將實行年薪制,完成年度經營計劃指標(利潤指標為主要考核依據),履行已承擔的受聘人職責,將發放年薪 萬元(含稅),如果未能完成年度經營計劃指標,尤其是未能完成年度利潤計劃指標,將以已完成利潤為基數按比例發放年薪。如完成年度經營利潤90%,則發放年薪的90%。超額完成經營計劃利潤指標部分,酒店將按比例給予獎勵。即超額完成10%以內,酒店將另外給予受聘人超額部分30%的獎金由受聘人個人支配;如超額完成11%至20%酒店則將另給予受聘人超額部分40%的獎金由受聘人個人支配;如超額完成21%以上,酒店則將給予受聘人超額完成50%的獎金由受聘人個人支配(稅后提取。)由受聘人個人支配的獎金亦可由受聘人認為需要分配給其他主要協助工作的同事。
2、酒店將為受聘人和其它員工一起辦理當地政府規定辦理的有關保險。
3、酒店將為受聘人提供完善的生活條件,如:專用辦公室、客房套房住宿,可在各餐廳工作用餐(不含酒水)。
4、可享受每年一次的二十天有薪探親假及雙程經濟倉機票,配偶及未滿十八歲的子女每年可來酒店一次探親,居住時間可在三個月之內,同時可提供雙程經濟倉機票。
5、可享受酒店為受聘人提供的醫務治療,如遇重病需要住院治療,經酒店醫生和董事長同意,可到指定的醫院住院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酒店負責報銷70%,其余部分自理。
6、如果因工負傷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六、合同終止
1、試用期滿,如不能繼續聘任,則發放相同于年薪的十二分之六的工資以示聘任合同終止。
2、合同期間,如果受聘者因嚴重失職造成經營混亂,酒店財務受損,或有觸犯刑律、治安處罰條例行為,或被當地司法機關起訴、追究,則聘任合同終止。酒店不發放年薪但將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生活補貼。
3、受聘人累計住院治療九十天以上(含九十天),累計非假日請事假離店三十天以上(含三十天),聘任合同終止。酒店將根據受聘人受聘時間折成年薪按比例發放。
4、如果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試用期內,受聘人提出辭職,需償還公司在受聘人開始到任時提供給的,自受聘地至酒店的機票/火車票/船票的費用。此外,凡屬未完成合同期而提出辭職的,公司將不負責受聘人返回受聘地的費用。
5、酒店如需中途解散本合同,需提前十天通知受聘人,并在受聘人辦理完各種離職手續后,支付受聘人相當于受聘人離職當年的全部年薪及相當于50%年薪的獎金。(稅后提取)
七、此合同未盡事宜應遵守酒店(員工作冊)所制定的規章制度。
聘用單位: 受聘人:
某大酒店
董事長簽字: 受聘人簽字:
年 月 日
酒店員工勞動合同書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部門)______(崗位)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______按部門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及操作規范完成工作任務;完成管理人員安排的臨時工作任務等。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標準(○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3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8小時。每月休息日為______ 。
第五條 甲方于每月______日以法定貨幣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______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______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其支付項目______,或按______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為______,根據酒店月或年的經濟效益而確定具體方案 。
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元/月。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為______,按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當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______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酒店有權在不違反勞動法及本合同的情況下,根據酒店實際經濟效益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工作表現優秀,乙方自愿,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繳納的保險費按勞動社保局保險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原則,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工資福利待遇按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______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__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合同期內,乙方同意如經過酒店及部門的培訓,但仍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甲方可視情況進行崗位調整。員工簽字:
2、乙方如與其它用人單位有未解除的勞動關系,甲方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簽字:
3、乙方已經認真閱讀《員工手冊》和相關管理制度的內容,雙方同意并遵守手冊和制度的各項條例。員工簽字: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書,按酒店《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執行
2.保密協議書
3.崗位協議書,按酒店及部門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及操作規范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__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__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酒店員工勞動合同書篇4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員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乙方達不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甲方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實行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 小時的工時制度。乙方應在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盡量避免利用非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長工作時間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外,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勞動報酬或安排乙方補休,但乙方需辦理書面加班手續。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勞動報酬為 元。
第十條 上述勞動報酬包括固定底薪、獎金、夜班補貼等,具體操作由規章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因客觀原因出現變化,甲方有權根據新修訂且有效的規章制度調整各項勞動報酬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二條 甲方提倡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如因乙方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申請異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可在本合同外協商處理,并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乙方在試用期及轉正后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工作餐;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夜班補貼,夜班補貼標準為每工作日 元;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使用員工宿舍,水電費用及宿舍管理費用等有關費用由甲方行承擔。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享有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員工等權利。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崗位責任等規定,檢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并根據考核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九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露甲方客戶資料、培訓資料、公司運營管理指引、財務帳冊等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一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 》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第二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因企業關閉、企業嚴重虧損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擔各自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辭退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一)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通知和送達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第三十一條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書面提出,尋求解決。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法定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 他
第三十二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乙方已收到此《勞動合同》原件一份
簽收人: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員工勞動合同書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于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 __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為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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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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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供餐飲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十四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負責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酒店員工勞動合同書篇6
甲方(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
簽約代表(簽):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