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個人運輸合同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托運的主要貨物為: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屬性:化工產品
2、貨物的起運地點:
3、到達地點:指定的送貨地點。
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回復認可書
(3)甲方裝貨
(4)雙方驗貨簽收
(5)發往目的地交貨
(6)收貨單位驗簽
(7)驗收后取回單
(8)將回單交回甲方
(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至少提前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6、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2、結算方法為:每月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于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物流公司個人運輸合同篇2
甲 方:簽訂地點:武 漢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業務模式:甲方根據業務當天鋼材采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 《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后進行裝運貨物,并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 貨物運輸定價: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為人民幣105元/噸,以后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后,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后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武漢市區范圍內(根據材料堆放倉庫地點確定貨物起運點,或者由甲方指定);
貨物到達地:十堰市區范圍內(由甲方確定具體貨物到達地點)
第五條 貨物承運日期 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9:00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后,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10日和25日為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 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但在十堰市及其所轄區內不再增加任何費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并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后,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系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并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于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托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權限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戶,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為有效,否則均不視為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 方:湖北力天世紀投資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期:
物流公司個人運輸合同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貨物運輸配送業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承包貨物運輸業務應具有的資質
1、乙方的駕駛員必須具有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合法有效的駕駛資格;從事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具有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車輛行駛證和從事貨物運輸的許可證,符合車輛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2、乙方應為貨運車輛投保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和車上人員責任險等。
二、貨物運輸承包經營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整,該保證金為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非甲方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賠償保證金。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三、 貨物運輸承包經營期限
自年月 日起至月輸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
四、 乙方貨物運輸承包經營的事項及要求
A、乙方自備具有所有權的貨物運輸車輛,按照甲方的相關要求,負責將約定的貨物安全準點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南昌市社區平價菜店”或“玉達蔬果”連鎖經營店。
B、貨物運輸線路:
1、 乙方將貨物配送至 連鎖經營店的名稱為:
2、貨物起運地址為:
3、貨物到達目的地及卸貨地址:
C、貨物運輸時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在每天早上__點____分至__點____分,按甲方配送單所列明的貨物,安全準點將貨物配送到所約定的地址。
D、貨運車輛牌照號碼:
E、貨物運輸配送業務相關約定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終止貨物運輸配送業務,如乙方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安排相應的車輛,保障貨物運輸配送業務的正常進行,同時將相關情況告知甲方有關主管人員。
2、在貨物運輸配送過程中,乙方應做到文明裝卸。在貨物裝車時,要協助甲方相關工作人員核對貨物的數量;貨物到達約定門店后,乙方應積極配合門店工作人員卸貨。并做好貨物清點核對工作,同時辦妥貨物運輸配送單的簽字手續。
3、在貨物運輸和配送過程中,乙方應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在工作中不得與門店工作人員發生爭吵,如存在相關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有關部門和主管人員反映,妥善處理相關問題。
4、如遇門店提出退貨事宜,則需經甲方相關銷售人員確認后,才能將門店所退貨物帶回甲方貨物配送地點。
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司乘人員和貨運車輛進入甲方廠區作業時應遵守甲方的有關管理制度,聽從甲方相關主管人員的指揮。
6、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按照統一形象在乙方貨物運輸車輛上粘貼甲方制作的統一標識等宣傳圖文。
五、 貨物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貨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糧油食品及其制品、干貨、調味品、新鮮魚類、肉類及畜禽凍品等,具體貨物名稱詳見甲方貨物運輸配送單。
六、 貨物運輸價格
七、 運費結算及支付方式
1、 運費每月月底結算一次,結算時乙方應提供當月經相關門店及甲方物流部門主管人員簽字確認的貨物運輸配送清單。
2、 所有運費均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卡號。同時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八、 貨物運輸配送過程中的風險責任約定
A、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乙方的貨物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事故責任如何認定,由此造成乙方、第三者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一切責任與后果及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B、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貨運車輛并經甲乙雙方指定人員在貨物運輸配送單簽字之時起,至貨物全部運抵合同約定的地址并經甲方門店主管人員驗收后在貨物運輸配送單上簽字之時止,如乙方所承運的貨物發生滅失、損毀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A、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發貨時應向乙方提供貨物運輸配送單,內容包括貨物名稱、數量、產品規格、金額、收貨店名、收貨人地址及電話、裝車地點及時間。
2、甲方有權對乙方貨物運輸活動進行全程監督和指導,以保障乙方貨物運輸配送業務的正常進行。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該貨物的采購價格進行賠償。
4、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貨物運輸費。
B、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約定結算和支付運費。
2、乙方應保證將貨物安全、及時、準確運輸配送至合同約定 的地址。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滅失、損毀的,乙方應按甲方貨物的采購價全額進行賠償。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5、在貨物運輸配送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貨物滅失、損毀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6、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貨物運輸車輛司乘人員工資及車輛的保險費、維修費、燃油費、路橋費、違章罰款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十、違約責任
A、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貨物運輸配送時間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按每次違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B、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貨物運輸配送時間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且裝貨時間或貨物到達時間遲延 ____ 小時或以上,對甲方經營造成較大影響的,乙方按每次違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乙方違約當月累計達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C、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擅自中止貨運業務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屬乙方的違約行為,由此造成甲方經營等相關損失的由乙方進行賠償。
D、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人員及車輛無法適應貨物運輸配送業務,嚴重影響甲方的貨物運輸配送業務正常進行的,甲方經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E、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運輸費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總額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生效、解除、終止及免責條款
A、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和蓋章后,于簽字之日起生效。
B、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本合同約定的事由出現后可以解除。
C、 本合同期限屆滿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全面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D、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依法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異議或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機構代碼: 機構代碼:
注冊地址: 注冊地址:
開戶銀行及卡號: 開戶銀行及卡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址:
年月日:
物流公司個人運輸合同篇4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的電器設備需以零擔或整車方式發全國各地,乙方是從事汽車貨物運輸的物流公司。甲方通過邀標議標選定乙方作為20__年度下半年運輸合作伙伴,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過雙方深入溝通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守:
一、貨物種類、性質
甲方主要生產高低壓電器開關設備,部分設備有少許超高,運輸性能要求較高,設備不允許碰撞、擠壓,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裝運,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暫定半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間雙方合作較好,可直接續簽合同或重新參與新一年的招標,繼續合作。
三、貨物交接
1、甲方每次發貨時,省外項目提前2天通知乙方,省內提前1天通知乙方找車,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
2、乙方至甲方廠內裝貨,在發貨時應根據甲方的《送貨單》進行清點,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3、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時,要求收貨方根據《送貨單》清點貨物并簽收,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將簽收后的送貨單于10日內交回甲方。
四、結算方式
乙方墊付資金為10萬元(作為保證金),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運輸發票及《送貨單》回單進行結算,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不支付現金。
五、乙方承運范圍及運價
1、地區及單價(整車):省外零擔貨物另行協商。 湖北 0.70元/噸〃公里 廣東 0.65元/噸〃公里
注:長沙、株洲、湘潭整車100公里以內按上述價格,100公里以上按參照岳陽價格。
2、上列單價為本合同固定單價,包括過路橋費以及運輸過程中停車、保險費等全部費用。如因國家有關政策致油價波動10%以上等產生運輸價格改變,雙方另行協商,但漲價幅度不超過油價增長比率。
3、上表上“發往地”指的行政區劃。甲方的指定收貨地點在表內標明行政區劃內,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均不再改變單價,只根據實際里程計算終遠價(9.6米按10噸計,11.3~13.5米按12噸計,15米以上車位按15噸計)。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因價格等原因擅自終止合同,按本年已發生運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余下運費。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按時將貨物安全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凡發生在運輸途中的貨物滅失、損壞均應按實際價值進行賠償。
3、乙方每延期一天,罰款500~1000元。若發生兩次以上不及時發車、不按時到貨,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若因運輸延期交貨給收貨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若乙方擅自另外配貨引起設備損壞或延誤交貨時間,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發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托運人名稱(章): 承運人名稱(章):
年月日:
物流公司個人運輸合同篇5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事項
1、運輸線路及方式:
運輸線路:(1)從新省疆烏魯木齊始發運輸至江蘇省鹽城濱??h
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2、貨物情況:全自動6色電腦凹版印刷機設備及附屬設備
3、運輸價格:
4、運輸時限:甲方需要運輸時,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派車,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車輛到甲方公司裝貨,不得拖延,裝好貨后及時向甲方提供車號和司機手機號碼,按甲方指令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安全到達目的地卸貨。
5、其他:如果由于國家政策調控導致乙方的直接經營成本(如過路、過橋費、油價等)變動,甲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費用結算方式、期限和憑證:
1、結算運費的方式為貨到后付款,乙方須提供正式運輸發票和貨物簽收單。
2、其他:甲方貨物到達目的地后,如未發生破損、丟失、延期等情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費用。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通知發貨時應向乙方同時提供其貨運計劃,計劃內容包括:貨物名稱、件數/箱數、產品規格、收貨單位、收貨人地址及裝車地點及時間。
2、甲方應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并協調貨物的運輸及其他相關事宜。
3、甲方所托運的貨物應符合法律規定:貨物的包裝要符合行業標準,不得在所托運貨物中夾帶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蝕性物品、現金、匯票等。
4、甲方有權指派專人監督、指導乙方對貨物的運輸活動,以確保乙方正確無誤地運輸貨物。
5、甲方所運輸貨物總價值 萬元 。
6、貨物托運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貨物、中止運輸、變更到達地、收貨人等,只有經過甲方親自同意給收貨人放貨時,乙方才可放貨,否則造成貨物冒領,所有貨物運輸的費用和貨物總價,全部由乙方承擔。
7、在運輸過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應當自提貨之日起個月內行使,逾期則視為甲方自愿放棄要求賠償的權利。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三個月(甲方提供索賠函之日起)時間內結算賠償費用或補償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應付費用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為止。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里結算運費,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應付費用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為止。
2、乙方在接收貨物時對托運貨物的包裝違反有關包裝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性、及時性、準確性。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貨物產生的滅失、損毀等情況,由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5、在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災害,如地震等造成貨物的滅失、損毀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減損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員不得對甲方及相關客戶收取本合同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8、由于乙方責任導致甲方的產品損毀、滅失,乙方應按甲方產品牌價的標準賠償承擔全額損失責任,理賠金額巨大(超過10萬元)時,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出廠價賠付。
9、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貨物滅失的,除乙方購買的保險公司承擔相應賠償部分損失外,其他損失部分由甲乙雙方等額平均承擔。
第四條:合同時效
1、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傳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有效期限壹年,自20_年 4 月 日起至20_年 4月 日止。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爭議及其處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公司個人運輸合同篇6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貨物,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運輸時間要求:
1.1 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為:(見附件)。
1.2 運輸時間要求:(見附件)。
1.3 甲方托運的貨物內容,以貨物交接清單為準。
第二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2.1 運價標準為:(見附件)
2.2 結算方法為:乙方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業務結算匯總表》(包括紙檔和電子檔)及對應的“結算憑證”(必須填列內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門蓋章和經辦人簽名、有收貨單位簽收和蓋章簽名)送于甲方進行校核;雙方核對無誤后,乙方出具正式運輸發票,甲方確認后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三條:甲方責任
3.1 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和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3.3 負責貨物的包裝,并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運作要求培訓。
3.5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
乙方的違約責任。
4.2 從乙方接到甲方日發貨通知時起,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點提貨,乙方未依照雙方約定時間到達,乙方應按次償付甲方違約金 元,因此給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 乙方車輛必須車容整潔,車廂衛生,符合甲方貨物的運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甲方有權拒絕使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 提貨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和型號,并在乙方運單和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
4.5 從提貨并辦理完發運手續的當日24時開始計算時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未依照雙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由乙方承擔該次延誤的所有責任。
4.6 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具體要求,負責運輸全程的貨物安全,自提貨后至收貨人簽收前所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污染、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貨運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貨運事故后,乙方應第一時間出具貨運事故記錄,并在事故發生次日起計算30天以內向甲方清償事故損失,其賠償依據為甲方對貨品的聲明價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損失除外。
4.7 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擅自處理異常情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8 貨物走失或稱逃貨(定義:非發生可見性事故,超過5天未將甲方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并不知去向,視為貨物走失或稱逃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聲明價值先行賠付。貨物走失后又被追回的,貨物由甲方決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況下,扣除期間產生的貨損、調價和運費等損失后退回其余相應賠款。
4.9 對甲方要求整車運送的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人員未經甲方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轉換運載工具、不得拆卸貨物和改變貨物的疊裝方式、不得拼裝其它物品;乙方若違規轉載、拼裝、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10 對于甲方要求零擔運輸的非危險品貨物,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貨物與危險品等混裝,如發生混裝,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運輸合同。
4.11 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時,應認真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并在約定時間內交給甲方,如出現回單丟失或不能按時回單,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貨款無法收回。
4.12 乙方應保證承運司機在途期間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車輛在途跟蹤情況,如乙方不匯報或甲方無法與在途車輛聯系的情況發生并造成違約、產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4.13 乙方承運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前,應提前一個小時通知收貨單位或甲方指定人員,做好接車卸貨準備。
4.14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托運的任何貨物。未經甲方允許,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貨物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運輸服務費的,超過一周后每增加一天支付應計運費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5.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如乙方在派送過程中因派送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戶要求而引起客戶投訴、發生客戶拒付運費等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5.4 若乙方沒有嚴格的查驗收貨人身份,致使收貨人收錯貨或沒有收到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價值向甲方賠償。
第六條: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
6.1 為保證貨物運輸質量,甲方按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每月對乙方進行一次評估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要求如下(按月統計):
① 準時提貨率: ≥97%
② 準時到達率: ≥97%
③ 貨損貨差率: ≤0.03%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 ≥99%
⑤ 客戶投訴率: ≤1%
6.2 質量考核指標計算方法:
① 準時提貨率=每月準時提貨票數/每月實際發貨票數×100%
② 準時到達率=每月準時簽收的票數/每月所承運的票數×100%
③ 貨損貨差率=每月承運貨物殘損、差錯、丟失的件數/每月承運貨物總件數×100%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及時返還的簽單數/應返還簽單數×100%
⑤ 客戶投訴率 = 客戶投訴次數/所承運貨物的總票數
6.3 甲方按月統計乙方的運輸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對乙方未達標的項目,甲方將對乙方處以 元/項·次的經濟處罰,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項指標連續兩個月未達標,甲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標僅用于服務質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標作為自己的免責條款。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
7.2 本合同文本條款適用于大田集團其他運輸業務,如需增加其他運輸線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運價。
7.3 當乙方提供的運單背書條款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7.4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項,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說明,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7 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9.1 若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提請 (指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物流公司個人運輸合同篇7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托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39;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發貨后付款(現付)□貨到后付款(提付)□
2、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天結算一次)
3、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或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單。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后,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