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塘簡潔承包合同書
發包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管好水庫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水產養殖,做到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三兼顧,經村委充分討論并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承包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村的黃塘水庫,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20余畝,承包給乙方水產養殖,水庫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自20_年2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用及付款方式
承包費為元/年。年的承包費共計元(元),于合同簽定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若今后物價上下浮動互不補償對方差額。如合同簽定后7日內乙方未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水庫屬甲方所有,乙方有經營使用權和收益權,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于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經營活動實施正當的監督和管理,但是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在屆期內,甲方不得增加承包費用或變象收取其他費用。
2、甲方負責辦理該水庫對外的所有手續(不含乙方在經營中所需辦的手續);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前做好通車路、通三相電到水庫大壩上。協助乙方辦理經營用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承包期內,甲方應承擔水庫工程的維護、建設等費用。因國家建設對水庫進行維修,應盡量考慮乙方利益,本著雙贏原則與乙方充分協商,應盡量定于農歷10月份進行維修,如確實需要提前施工,盡量在二個月內完工,如確實對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要優先保證農業用水,乙方不得阻攔。但甲方應盡量保證乙方養魚所需最低用水,以水位線低于下水口為限,放不出水為止。如特殊情況下需抽水,抽水時須得乙方同意,且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保魚水位最低不低于米。如抽水影響到乙方的養魚生產,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在承包期內、乙方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水庫工程設施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筑物、種植農作物、樹木,期滿后應拆除搬遷、停止耕作、自行砍伐,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強制拆除。
6、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做好防盜工作,如造成水庫發生偷盜現象,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偷魚,炸魚等治安案件。
7、甲方現有水庫底漁無償歸乙方所有,乙方在捕撈庫區漁時,只能用網,不得將庫區水資源抽干,合同期滿后,雙方如不再續包,則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后,將庫區水資源抽干清理底漁完畢后,歸還水庫給甲方。
第五條、風險責任
1、甲方承擔水庫工程設施因自然災害、他人破壞、自身老化等引起的風險,乙方承擔因自然災害、管理不善、技術偏差等對養殖經營造成的風險。
2、乙方必須服從上級下達的防汛的規定。蓄水、排水必須經過甲方同意。蓄水、排水當水位高出水庫高排水口時,自動排放,如遇特大洪水造成村民責任田被淹沒,乙方概不負責。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更變;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3、甲方自義務: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名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3、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應重新簽訂合同。
4、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原有關本水庫的承包合同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失效,一切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單位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鑒證單位(簽章):
__年__月__日
魚塘簡潔承包合同書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團頭湖村村民委員會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經村支兩委研究決定,將村集體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于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承包魚塘位于,面積畝。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大寫小寫()。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納當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由乙方自主經營水產品養殖。
2、因拆遷、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響的享有水產品補償、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同等價格乙方享有優先權。
4、魚池魚干實行保質承包。
5、合同期滿,空池空塘移交,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6、合同期滿,池干樹木等負植物,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作補償。
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團頭湖村村民委員會乙方:
年月日
魚塘簡潔承包合同書篇3
出租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總場授權其管理和出租的魚池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繳納租金并承擔相應的其他任務,為確保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形式:
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各項費用自理。租賃費一年一議,定額上繳。
第二條:租賃地點及面積:
___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畝,其中水面____畝。
第三條:租賃費和其他任務指標:
1、乙方____年向甲方上繳租金共計____元。
2、上級分配給甲方的水利任務、抗洪搶險、共同生產費用及場內公路護坡、溝渠疏洗等各項義務工,甲方按有關政策和規定分攤給乙方。
第四條:魚池租賃承包期:
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其他約定
1、乙方上繳租金時間為本年的4月1日之前,對無能力年初上繳資金的承包戶,也可常年分期上繳,但不得超過次年____月____日,超過日期的欠款部分按同期農業銀行最高貸款利率的150%計息。歷年欠繳的利息從上期的結算截止日起到本年還清之日止,按以上標準計息,當年欠款和歷年欠款的本、息應于當年農歷____月____四日前交清。
2、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項,必須向乙方出具蓋有甲方單位印章的收據,否則乙方有權拒交。乙方未取得蓋有甲方單位印章的收據交款,視為乙方未向甲方交款。
3、乙方對本人承包轄區周圍的溝渠、道路、電線、樹木等公共財物負有保管責任,不得蓄意損壞。對以上設備及財產人為造成損壞所發生的維修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場與承包戶合資興建的石子公路,其段面維修費場與承包戶各承擔50%。乙方所受益排灌溝渠,由乙方自覺投勞,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未繳清甲方租金和歷年欠款本、息之前,乙方對租賃魚池所產生的收益不得自行處置,所有產品如需出售,必須通知甲方派員到場,由甲方收取產品銷售款,沖抵乙方應繳甲方當年租金和歷年欠款的本、息,否則,乙方應向甲方結付銷售款20%的違約金。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租賃魚池轉包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6、合同期滿或者乙方提前終止合同時,甲方對乙方租賃魚池期間投入的魚池改造資金、房屋等資產和租賃魚池內剩余的產品不承擔任何責任,因產品或財產沒有處理,影響下輪承包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總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五湖漁場規章制度協商解決。
9、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雙方以前就本合同約定魚池所簽訂的租賃合同自行失效。
10、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經合同雙方簽章后生效。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年月日
魚塘簡潔承包合同書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甲方將集體所有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于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協議書附圖為準)承包給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為:養殖,但乙方可以適時以合理的方式調整和優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和設施設備配套提供:(水、電、路)
為用于乙方養殖業甲方許可乙方無償使用下列資源和設備: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協議書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協議書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協議書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協議書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并履行相關表決和報批手續保證承包協議書的合法、有效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魚塘。
2、享有承包魚塘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協議書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魚塘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據需要自主決定轉包或調整養殖結構或魚塘用途。
8、遇政府拆遷、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響享有補償、賠償的權利。
七、協議書的轉包
1、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魚塘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協議書,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協議書的內容。
3、本協議書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協議書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協議書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協議書的變更和解除
1、本協議書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
2、在協議書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
3、本協議書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書難以履行時,本協議書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5、本協議書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協議書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協議書,未定協議書的相應順延。
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書履行期間,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包括養殖業可得利益和為重新承包相類似的魚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費、和重新投資。
2、本協議書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協議書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本協議書
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協議書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魚塘簡潔承包合同書篇5
訂立合同雙方:
縣鄉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縣鄉村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料,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地點和面積
甲方將座落在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公斤(或元),其中:
一九年上交公斤(元),一九年上交公斤(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魚占%,魚占%,魚占%……。上交時間均為每年月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產的鮮魚(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
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于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每年捕撈魚后,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規格的小魚、魚苗,
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后,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元給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于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旱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干涸,經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鄉、村(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縣鄉村組(公章)
代表人:
乙方:村村民(蓋章)
年月日訂
魚塘簡潔承包合同書篇6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畝。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________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乙方應于當年____月____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采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于斤小麥(或玉米、稻谷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于斤小麥(玉米、稻谷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⑵采取浮動方式。第________年每畝地承包金________元,總承包金________元。以后年度以第________年承包金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________%。
四、土地用途乙方承包土地限于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筑物,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于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方可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的滯納金;逾期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甲方享有;經依法批準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占用承包地不屬于違約,征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項處理:
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