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拆遷安置協議糾紛
如何解決拆遷安置協議糾紛
解決拆遷安置協議糾紛的途徑一般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請求仲裁機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途徑來解決糾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本法所稱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
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要注意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訂立協議的主體;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質、建筑面積;
3.補償安置方式;
4.貨幣補償金額;
5.搬遷期限;
6.違約責任;
7.爭議的處理;
8.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拆遷安置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嗎
征收安置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在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現在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受法律的保護和約束。
依法訂立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必須認真恪守,當事人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如果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糾紛,協議約定的條款便是解決糾紛的主要依據。
拆遷安置協議糾紛管轄屬于哪里
1、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應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拆遷安置是指在政府部門批準的建設用地上進行房地產開發需要辦理的土地征用、建筑物拆除、居民動遷和勞動力安置等項工作。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2、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屬于行_議,糾紛屬于行政糾紛,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拆遷安置房與商品房的區別
1、安置房相對于商品房來說質量比較低;
2、相對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屬于完全產權;
3、安置房交易時間受限;
4、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決于開發商時候對安置房進行產權登記;
5、安置房相對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來說受到了一定限制;
6、相對于商品房來說安置房享有的權利較為不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