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協議應包含哪些重要條款
1.轉讓雙方的名稱、主體資格證明、地址、聯絡方式等;
2.被轉讓商標的詳細資料;
3.商標的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4.商標轉讓人的權利與義務;
5.商標受讓人的權利與義務;
6.合同的解除;
7.糾紛的處理方式;
8.其他約定事宜;
9.雙方簽字蓋章。
商標轉讓都需要什么文件?
1、《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商標轉讓的流程是怎么走的
1.申請。申請商標轉讓須使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公布的統一格式的申請書。該申請書可以到商標局注冊大廳索取。也可在網上下載。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則由代理組織提供;
2.受理。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15日內發住《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3.審查。商標局在審核商標轉讓、辦理相關手續時,會通過郵寄方式將文件發給商標轉讓辦理方;
4.公告。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發布公告。
商標轉讓協議的生效時間是多久
商標轉讓協議的生效時間是合同依法成立的時間。合同依法成立的時間是:如果是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當事人一方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商標轉讓與商標變更的區別
注冊商標的轉讓與變更注冊人名義不同。變更注冊人名義時,注冊商標的主體并不發生改變,僅僅是注冊人的名稱發生了變化。而轉讓注冊商標則是其主體發生了改變,轉讓后的商標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冊人。前者例如某商標注冊人(企業)的名稱發生了變化,只需辦理變更登記;后者如該商標注冊人(企業)將合伙企業轉為有限責任公司,雖然其企業名稱、地址均未變化,但實質上已轉變為一個新的企業法人,因此應辦理轉讓注冊手續。
商標轉讓后,商標是所有權也就發生了變動.公司的名字或地址發生變更后,商標的所有權并沒有發生改變。商標變更還要求該注冊人注冊的所有商標都必須一起辦理變更登記。而轉讓注冊商標則可以單獨辦理轉讓,除非存在要轉讓的商標與其他未轉讓商標構成近似,需要一并轉讓外,其他的則無須一起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