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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合同合作協議

時間: 新華 協議范本

乙方:

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格蘭仕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要求制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__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__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__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__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制作部分關于__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__店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__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__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__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并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__,開發適當特色的__新菜系;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__的宣傳品,并根據需要更換__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并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并且盡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于、質押。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后,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__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于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__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并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于實際經營者變更、營業執照變更、經營地址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__店因拆遷、建筑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后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乙方:

簽約時間:

餐飲合同合作協議篇2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年:從至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甲方出資萬元。乙方出資萬元。

2.雙方的出資,于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餐廳設立后,享有2000元/月的工資;

④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后,享有2000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內不得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并經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事項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②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乙方:

日期:

餐飲合同合作協議篇3

乙方:

丙方:

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定,就__餐廳的經營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目的

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發揮各自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餐廳經營。

第二條經營范圍

餐廳的經營合作,主要經營米粉、水餃、餛飩、飲料、香煙等。

第三條權利義務

甲方:負責固定資產的投入,包括店鋪裝修和店鋪業主方的合約簽訂;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布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與政府工商部門、審批中心、環保部門、衛生部門等聯系辦好排水許可、環評審批、衛生許可證,申領營業執照;日常固定資產的維護保養及合約續簽等。負責定制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乙方:擁有喜記品牌使用權,即擁有該餐廳經營的水餃、餛飩、煮粉的配方等知識產權的保護權;負責餐廳日常經營管理,負責提供餐廳運營流動資金;與丙方共同負責餐廳日常依法有序經營管理;負責餐廳員工的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系,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丙方:與乙方共同負責餐廳依法有序經營管理;負責餐廳所售米粉、水餃、餛飩等主營業方面的技術指導,使其始終保持業內高水平;負責餐廳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運營技術指導,使技工掌握餐廳主營業務的熟練操作。

甲方、乙方、丙方在合伙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禁止合伙人加入其他合伙,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第四條財務管理

實行收益歸公、支出監管、利潤滾存的財務管理方式,三方在銀行設一個公共帳戶,實行共同管理,該帳戶只適用本合伙項目,餐廳的所有現金收入打入該帳戶。

鋪面租金、日常水電、稅金、員工工資、貨款等正常支出,須由乙、丙兩人經手、甲方簽字同意;合伙項目中非正常性開支在200元以上的,須三方認可,否則視為單方支出。

利潤存入公共帳戶,每個股東均有權利查賬,但只有乙方和丙方有權利負責餐廳的經營管理。每逢月底,三方對財務進行核算、確認,如一方不在場,另兩方應向一方提供相應的財務報表。

第五條利潤分配

實行年終分紅制度。每年年底,甲、乙、丙三方分別按總收益的50%、25%、25%進行分配。

第六條不可抗力

1、本協議不可抗力是指涉及因政府拆遷和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戰爭、臺風、地震等客觀事件。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按照不可抗力對協議的影響程度,由三方協商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積極主動避免損失擴大,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自行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協議內容,視為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向守約方按照本協議標的總額__%的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糾紛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相關附則

1.合伙期間,一方要求退伙,三方共同盤點資產,按相應的收益分配份額確認退伙費用。若有他人有意入伙,須經三方共同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合伙份額,另兩方有優先購買權。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附本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同合作協議篇4

乙方:

丙方:

經多方合伙人共同協商,就經營餐飲店,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出資方式及投資金額

1、甲方出資方式:

投資金額: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繳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2、乙方出資方式:

投資金額: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繳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3、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二條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

1、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企業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企業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經營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伙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收益分配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

第六條合同終止

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_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七條爭議處理

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伙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伙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合伙終止財務清算

1、合伙終止后應當進行財務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資。

3、剩余財產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伙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債務。

4、清償后如有剩余,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同合作協議篇5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丁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戊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鑒于,

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伙期限。自_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合伙人雙方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 為合伙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伙人選舉 負責合伙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伙人選舉 負責合伙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覺得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與 公司《管理咨詢協議》,委托該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并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簽署時間:

餐飲合同合作協議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合股(合伙)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雙方合伙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雙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余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雙方同意,并由甲乙雙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A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伙: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伙;如執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伙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雙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繼續合伙,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4、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糾紛的解決

5、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資,則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各占總投資額的50%.

六、公司正常運營后,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方單獨供應。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3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雙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餐飲合同合作協議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名稱及經營場所

1、餐飲店名稱:_________

2、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3、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雙方仍需合伙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4、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2)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六條合伙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2、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5、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6、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伙,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一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業無法存續,合伙協議終止,合伙人的合伙關系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結束后,清算人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注銷登記。

6、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7、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2、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同合作協議篇8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年:從 至 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

2.雙方的出資,于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 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餐廳設立后,享有2000元/月的工資;

④ 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后,享有2000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 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內不得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并經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事項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②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 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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