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股份轉讓協議書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設立。本協議書簽署之時,甲方持有公司股權?,F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前提:
1、雙方確認,本協議所有內容和條款是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多次協商后制定并簽署,不屬于格式條款;本協議簽署之時,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蚱渌魏慰赡軐е卤緟f議無效、可撤銷的情形;雙方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仔細閱讀本協議并充分理解本協議全部條款,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條款出讓目標股權。
2、甲方同意以其個人全部資產對本協議項下甲方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二、轉讓標的: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有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前款甲方出讓的公司的股權。股權轉讓后由乙方承受全部甲方相關義務,包括但不限于繼續履行公司章程約定的注冊資本繳納義務。
3、由于甲方尚未實際出資,經甲乙雙方確認,該次股權轉讓的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4、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已經在簽署本協議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權轉讓價款,甲方確認已經收到。
三、甲方的保證: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目標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目標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目標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四、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辦理完成之后,乙方成為公司股東。自乙方成為公司股東之日起,按照其股權比例享有公司利潤,承擔經營風險和虧損。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公司債權;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處分。
3、乙方成為公司股東之前(即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辦理完成之前)公司發生全部債務由甲方以個人資產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與乙方無關;乙方先行墊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當立即償付乙方。
乙方成為公司股東后公司發生的債務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前向乙方全面、如實披露公司債務。因甲方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五、變更登記:
1、甲乙雙方同意并確認,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由甲方負責辦理。甲方應當保證在本協議生效后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完畢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甲方因辦理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手續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應當配合。
3、辦理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而發生的全部開支、稅費及其他費用,均由________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適當、全面地履行其義務的,則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出現時,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亦有權選擇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此等情形下:甲方應支付相當于股權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逾期履行違約金直至違約情形消除為止。
(1)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甲方的保證”中以及其它條款中的任何一項保證及/或承諾的;
(2)甲方未依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及時限辦理股權轉讓的商事登記、更改股東名冊、更改目標公司章程等手續的。
3、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及時限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應支付相當于股權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逾期履行違約金直至違約情形消除為止。
4、本合同簽訂后,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拒不受領乙方的款項的,甲方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七、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
2、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八、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方全部承擔。
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轉讓、受讓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公司注冊所在地法院管轄。
十、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即成立并生效。
十一、其他:
1、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因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所需文本由雙方另行簽署,任何文本內容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均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股份轉讓協議書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風險提示:
為了防止股東資格喪失的法律風險,受讓方必須考察轉讓方股東資格的相關證明。在實踐中,必須審查:公司章程、出資證明、股份證書、股票、股東名冊以及注冊登記、公司股權的轉讓協議、公司設立后的授權資本或者新增資本的認購協議、隱名投資者與顯名投資者有關股權信托或代為持有的協議等,這些均可作為證明股東資格的證據。在不同的法律關系和事實情形下,各形式的證據可以發揮不同程度的證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證據,請咨詢專業律師。
(以下簡稱合伙企業)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設立,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萬元。其中,甲方占_____%出資額,甲方愿意將其占合伙企業_____%的出資額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
合伙企業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合伙企業擁有的_____%股權。
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資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業_____%的出資,根據原合伙企業合伙人協議規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合伙企業_____%的出資額以人民幣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
風險提示:
股權轉讓協議受讓人受讓股權,目的可能是為了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但最終都是想要通過行使股權獲得經濟上的利益。
股權的價值與公司的負債(銀行債務、商業債務等)、對外擔保、行政罰款以及涉訴情況等多種因素相關?;诖?,受讓方應要求股權轉讓協議轉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當中對其所提供的有關目標公司的信息真實性以及公司資產的真實狀況等作出相對具體詳盡的陳述與保證。這樣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風險,完善違約救濟措施。
因此,當股權轉讓協議轉讓方故意隱瞞目標公司的相關信息給受讓方造成損失時,受讓方有權依據《合同法》的違約責任有關規定要求轉讓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雙方都要注意!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出資額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出資沒有設定質押,保證其出資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伙企業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伙企業自雙方簽字之日起_____日內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變更登記后,乙方成為上述受讓“合伙企業”財產的合法出資者,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和合伙人之間的合伙人協議的約定分享合伙企業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企業登記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風險提示:
由于股權轉讓過程長、事項繁雜,很多企業都沒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其隱藏的風險也是巨大的。律師提醒,在辦完股權轉讓的同時,必須及時辦好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以防患未然。實踐中,一方反悔的情況非常多,反悔出現的時間點也千差萬別,所以要約定好各環節雙方的義務。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后_____日內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一份。
轉讓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讓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企業股份轉讓協議書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第一條甲方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運營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監督掛牌公司的股票轉讓及相關活動,實行自律管理。乙方是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申請其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掛牌申請及相關文件,并取得了甲方同意掛牌的審查意見及中國證監會核準。
第二條為規范乙方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行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等規定,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
(一)甲方有權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授權范圍內對乙方實施日常監管;甲方有權依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細則、指引、通知等規定(以下簡稱“甲方業務規則”)對乙方的股票掛牌、公開轉讓、終止掛牌等行為進行管理。
(二)甲方有權依據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掛牌費。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制定甲方業務規則并及時公布,為乙方及其他市場主體參與市場活動提供制度保障。
(二)甲方負責運營、管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發布市場信息,為乙方及其他市場參與主體提供正常的信息環境。
(三)甲方負責提供股票轉讓平臺及相關設施,安排乙方股票掛牌,組織乙方股票轉讓活動。
(四)甲方負責提供信息披露服務平臺,安排乙方首次掛牌信息披露及日常信息披露。
(五)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的咨詢,對其股票掛牌操作提供必要的指導。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向甲方咨詢股票掛牌操作事宜,并獲得甲方的指導。
(二)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股票轉讓、信息披露平臺及相關設施服務。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管及管理。
(二)乙方承諾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法律文件。乙方進一步承諾遵守甲方業務規則,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規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義務。乙方應保證并責成其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內的全體員工理解并遵守本協議內容。
(三)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掛牌時和掛牌后作出的承諾文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應保證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簽署該等承諾文件。
(四)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繳納掛牌費。
(五)乙方應按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
(六)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任何導致乙方不再符合掛牌要求的公司行為或其他事件。
第七條掛牌費:
(一)掛牌費包括掛牌初費和掛牌年費,由甲方依據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二)乙方應當在掛牌日前繳納按照掛牌首日總股本計算的掛牌初費,并在每年7月15日以前一次性繳納按照公司上一年度末總股本計算的本年度掛牌年費。
(三)掛牌當年的掛牌年費按照掛牌首日的總股本和實際掛牌月份(自掛牌日的次月起計算)予以折算,與掛牌初費一并繳納。
(四)乙方逾期繳納掛牌費,甲方有權每日按應繳納金額的3‰收取滯納金。
(五)經甲方催告后,乙方于10個工作日內仍未繳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監管措施,并保留向乙方主張其違約造成之全部損失的權利。
(六)乙方股票終止掛牌后,已經交納的掛牌費不予返還。
第八條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業務規則執行。
第十條與本協議的解釋或執行有關的爭議及糾紛,應首先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自爭議或者糾紛發生之日起的30天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該項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生效后,如因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法律文件及甲方業務規則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布的上述法律、法規、規章、甲方業務規則等內容相抵觸,本協議該部分條款將自動變更并以修訂或新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甲方業務規則內容為準。
盡管有前款內容,本協議其他不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甲方業務規則內容相抵觸的條款持續有效。
第十二條乙方申請終止或被甲方終止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本協議自終止掛牌之日自動解除。本協議解除不影響甲方依法向乙方主張本協議項下未結費用、滯納金支付的權利。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作出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的有關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日
企業股份轉讓協議書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第一條甲方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運營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監督掛牌公司的股票轉讓及相關活動,實行自律管理。乙方是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申請其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掛牌申請及相關文件,并取得了甲方同意掛牌的審查意見及中國證監會核準。
第二條為規范乙方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行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等規定,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
(一)甲方有權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授權范圍內對乙方實施日常監管;甲方有權依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細則、指引、通知等規定(以下簡稱“甲方業務規則”)對乙方的股票掛牌、公開轉讓、終止掛牌等行為進行管理。
(二)甲方有權依據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掛牌費。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制定甲方業務規則并及時公布,為乙方及其他市場主體參與市場活動提供制度保障。
(二)甲方負責運營、管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發布市場信息,為乙方及其他市場參與主體提供正常的信息環境。
(三)甲方負責提供股票轉讓平臺及相關設施,安排乙方股票掛牌,組織乙方股票轉讓活動。
(四)甲方負責提供信息披露服務平臺,安排乙方首次掛牌信息披露及日常信息披露。
(五)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的咨詢,對其股票掛牌操作提供必要的指導。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向甲方咨詢股票掛牌操作事宜,并獲得甲方的指導。
(二)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股票轉讓、信息披露平臺及相關設施服務。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管及管理。
(二)乙方承諾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法律文件。乙方進一步承諾遵守甲方業務規則,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規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義務。乙方應保證并責成其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內的全體員工理解并遵守本協議內容。
(三)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掛牌時和掛牌后作出的承諾文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應保證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簽署該等承諾文件。
(四)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繳納掛牌費。
(五)乙方應按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
(六)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任何導致乙方不再符合掛牌要求的公司行為或其他事件。
第七條掛牌費:
(一)掛牌費包括掛牌初費和掛牌年費,由甲方依據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二)乙方應當在掛牌日前繳納按照掛牌首日總股本計算的掛牌初費,并在每年7月15日以前一次性繳納按照公司上一年度末總股本計算的本年度掛牌年費。
(三)掛牌當年的掛牌年費按照掛牌首日的總股本和實際掛牌月份(自掛牌日的次月起計算)予以折算,與掛牌初費一并繳納。
(四)乙方逾期繳納掛牌費,甲方有權每日按應繳納金額的3‰收取滯納金。
(五)經甲方催告后,乙方于10個工作日內仍未繳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監管措施,并保留向乙方主張其違約造成之全部損失的權利。
(六)乙方股票終止掛牌后,已經交納的掛牌費不予返還。
第八條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業務規則執行。
第十條與本協議的解釋或執行有關的爭議及糾紛,應首先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自爭議或者糾紛發生之日起的30天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該項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生效后,如因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法律文件及甲方業務規則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布的上述法律、法規、規章、甲方業務規則等內容相抵觸,本協議該部分條款將自動變更并以修訂或新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甲方業務規則內容為準。
盡管有前款內容,本協議其他不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甲方業務規則內容相抵觸的條款持續有效。
第十二條乙方申請終止或被甲方終止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本協議自終止掛牌之日自動解除。本協議解除不影響甲方依法向乙方主張本協議項下未結費用、滯納金支付的權利。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作出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的有關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日
企業股份轉讓協議書篇5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并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準。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股權。
鑒于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股權。
甲乙雙方經自愿、平等、友好協商,就標的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___%的股權(認繳注冊資本____元,實繳注冊資本____元,協議簽訂當時___公司基本賬戶余額:___元)以___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價款__元。
第二條 變更登記
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后,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四條 甲方保證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2、合同解除后,雙方按照約定辦理合同解除事宜,沒有約定又不能協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______簽訂。
轉讓方(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受讓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股份轉讓協議書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鑒于學校(以下簡稱"目標學校")是一家經合法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旨在發展藝術類中等非學歷教育事業,業務主管單位為,登記管理機關為;
鑒于甲方出資開辦了目標學校,并合法持有目標學校100%的股權;
鑒于甲方擬將其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全部轉讓給乙、丙方,且乙、丙方愿意受讓甲方擬出讓的上述全部目標股權;
因此,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辦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向乙、丙方轉讓目標股權及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股權的轉讓
1.1甲方同意按本協議條款和條件,將其合法持有的目標股權全部轉讓給乙、丙方;乙、丙方同意受讓前述目標股權。
1.2上述目標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對目標學校的出資比例變更為%,丙方對目標學校的出資比例變更為%。
第二條轉讓價款的確定及支付
2.1甲方已投入的各類有形、無形資產,包括場地租金、裝修費等,經各方書面確認資產折價總額(詳見附件一《資產清單》)后十日內,由乙、丙方按各子出資額比例以轉賬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轉讓價款,支付貨幣為人民幣。
2.2甲方收到上述資產折價總額后目標股權的轉讓即完成,甲方應向乙、丙方移交目標學校的管理權和財產,并配合乙、丙方辦理變更出資人的相關登記、備案。
2.3乙、丙方自行負責繳納的各種因轉讓而產生的稅費。
第三條經營管理及收益分配
3.1乙、丙方另行制定章程管理目標學校。
3.2乙、丙方按各自的出資比例享有權利、履行義務、承擔盈虧。
第四條保密義務
4.1除非法律、法規要求或確有必要,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非本協議當事方披露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其他方財務、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
4.2如因一方不適當的披露致使其他方受到損失的,須向相關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如一方的雇員、代理人、法律或財務顧問違反保密義務,視同該方違反保密義務。
第五條違約及賠償
5.1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約定的,則視為該方違約。守約方即可書面通知違約方令其限期改正。若在守約方書面催告后違約方仍置之不理或不能在合理期限內改正的,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相當于本協議項下資產折價總額10%的違約金,如等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損失的,守約方仍可就不足部分繼續向違約方追償。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6.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應向目標學校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終止
7.1本協議可基于當事人各方的共同書面同意而變更。
7.2本協議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a)本協議已履行完畢,并經各方確認的;
(b)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不可履行的,并經各方書面確認的。
第八條協議的生效
8.1本協議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乙、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協商后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正本一式捌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貳份,另貳份報送有關機關備案,各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署地點:
簽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