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單合作協議書范本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入股給甲方發展_________產業,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____產業。
第二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本次將公司資本金增加至_____萬元人民幣。公司現有股東實持資本金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各股東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方式為:現金方式。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占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
第三條
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制定。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
公司的稅后利潤按各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資擴股成立后,應當在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
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注冊事宜;
第五條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并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并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個人簡單合作協議書范本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第一條:合作宗旨
甲、乙、丙(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三方共同投資合作經營輔導機構,希望通過共同合作,實現快捷經營,客戶信任,穩定發展。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投資開辦中小學輔導班,進行課外輔導,晚自習輔導,一對一教學,美術繪畫興趣班,晚托班等科目。組織學生進行學習興趣以及良好的生活習慣的培養及學習成績的提高。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如各共同投資人對合同沒有進行否決要求,則合同按照相同要求進行優先續約。如共同投資人無意愿繼續續約,則由所有投資人共同商議并決策。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資完畢以保證合作投資項目的正常運作與經營。
3、共同投資人共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共同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本合同終止后,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依據經營狀況按照投資比例予以返還。如續約或合同經過所有共同投資人商議繼續執行的,共有資產不予以分割。
第五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___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六條:經營方式,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資金投入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資實業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有。經商議給予參與經營的投資人______的比例分紅。收益結算:收益結算以為單位,到了結算期限將整理好所有數據,總體利潤除去經營者所得報酬外再按投資比例予以分紅。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共有投資人的資金投入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3、如出現虧損時,也按照投資比例承擔風險。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有投資人承擔(經過計算存在虧損,除去經營者需承擔的風險資金外,余下部分按投資比例分擔風險。)
第七條:共有投資人增加或退出以及股份的轉讓
1、共有投資人增加:
(1)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現有共有投資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共有投資人退出: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2)不得在合作不利時退出。
(3)退出需提前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資人并經全體共有投資人同意。
(4)退出后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共有投資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股份的轉讓:在與眾投資人商議情況下,允許共有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共有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資人增加對待,否則以共同投資人退出對待轉讓人。
第八條:合作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共同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共同投資人法人。法人的權限有: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投資人的產品和經營項目,購進常用貨物及用品。
(4)支付合作債務。
2、其他資產人的權利:
(1)參與合作事業的管理。
(2)聽取共同投資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作投資項目的財務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作投資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資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合作投資人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共同投資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范圍。
3、法律禁止的,危機到合作投資事業的行為和活動
4、如共同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款,應按合作投資的實際損失賠償。經勸阻無效者,可由全體共同投資人決定進行除名。
第十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投資事業因以下事由之一須終止:
(1)本投資協議書合同期滿。
(2)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合作事業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或解除此投資協議書效力的。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1)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協商并推舉清算人,須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財產/物,可按市場行情折價賣給其他共同投資人或第三方組織,其價值款項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共同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共同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共同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地方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共同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______份。如有遺失或損壞,須向所有共同投資人申請并在場進行補充簽署,個人增補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簡單合作協議書范本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做好某公司在廣西師范學院某校區的銷售以及宣傳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決定簽定以下協議:
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從乙方一次性得到贊助費用人民幣幾元。
甲方須給乙方提供場地和桌椅(場地在明秀校區主干道上,面積為幾平方米)。
甲方供給乙方的具體擺攤時間為哪天共幾天時間。
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區域內宣傳其產品。
乙方必須在簽定日期起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幾元,由甲方代表簽收。
乙方必須遵守廣西師范學院校內的校規校紀。
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定后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協調。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份合同到幾年幾月幾日自動廢除。
如果出現某方違約,按相關法律追究責任。
甲方:師范學院大學生創業協會
甲方代表:
簽定日期:年月日
乙方:
乙方代表:
簽定日期:年月日
個人簡單合作協議書范本篇4
一、企業
1、企業基本情況主要包含“企業名稱“、“地址”等。
2、“合伙宗旨“、“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等作為企業未來發展運營的規劃必需寫入合伙協議,作為協議中全體合伙人共同認可的發展方向。
二、合伙人
合伙人這一塊是合伙協議的重點,大家尤其關心的股權分配問題也應該在這一塊給予明確說明,具體包含以下要素:
1、合伙人的資料
各個合伙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應附身份證復印件)、有效送達方式等應該在協議中載明。此項為合伙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很多人在談合作的時候往往過分關注業務方面的信息而忽視了主體,如果能在主體方面盡可能以細化的方式載明,并能夠有心為對方做一份“盡職調查”,其實也可以規避很多未來潛在的風險。
2、股權分配
這一塊主要以合伙人協商為主,分配模式多種多樣,市場上也有很多五花八門的分配方案以供合伙人參考。具體模式得根據企業性質和經營方式以及具體情況來決定。在此只提一句,股權設計是一項復雜的工程,它是企業的頂層設計,良好的股權架構可以為公司未來發展繞開很多不必要的彎路,而且股權設計往往在企業成立的時候就應當慎重考慮,它不像普通商品可以直接交易,股權份額的調整和創業者的切身利益相關,換句話說“股權不是你想買,想賣就能賣”。因此在股權方面,多咨詢這方面的專家、前輩是非常有必要的。
3、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新法技術出資的比例甚至可以高達100%,這對于新型的技術創業公司來說是非常有利的。各個合伙人之間約定明確,各自以什么方式出資,出資期限是何時,應當在協議中載明。
4、收益分配、虧損分擔以及合伙債務承擔
企業在運作中是要盈利的,盈利后利潤是否分配、如何分配應當寫入合伙協議;其次,有盈利就有虧損的風險,如果企業虧損了,虧多少,各個合伙人之間怎么分擔這部分虧損也應當寫入合伙協議;另外,合伙企業如果出現對外債務,這部分債務該如何承擔,也應當約定明確。
三、合伙事項執行
一個團隊對未來藍圖規劃得再好,也必須通過腳踏實地的執行才能實現發展,因此合伙協議中應明確具體執行人、執行事務、權限等。
1、具體崗位分配清楚
誰負責公司日常運營管理、誰負責業務、誰負責技術開發、誰負責產品設計等都應該予以明確,CEO、COO、CTO、CPO等具體權限范圍得說明。
2、日常執行的最終決策權應該落實清楚
初創企業最怕的就是幾個合伙人七嘴八舌為點小事把創業發展的機會給白白耽擱了,因此日常事項明確約定一個人來做最終決定是提高企業運行效率的關鍵。
3、重大事項執行程序
企業發展遇到重大事項,例如融資、并購、收購等該如何決定,應制定一套可行并能夠得出最終結果的程序。
4、對合伙人的約束機制
商業秘密協定、禁業競止、限制條款等,防止創業公司開發的技術產品在合伙人跳槽后被帶到其他公司甚至競爭對手手里。
以上內容雖然在公司章程中應當明確,但合伙協議是章程制定的基礎,細節問題也是越早明確越好。
四、合伙事項的變動
主要包括合伙財產變動、入伙與退伙、企業解散清算等。
1、財產變動:合伙人如果不想干了,想把財產份額轉讓掉,該怎么轉,對內還是對外,對外時其他合伙人是否享有優先購買權等,應予以明確約定。
2、入伙與退伙:有新的小伙伴想加入創業,應該如何入伙,入伙程序是怎樣的;以及如果有人想退伙,退伙程序是怎樣的。
3、企業解散并清算:任何企業、公司都是有生命周期的,當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后,要么通過并購、收購等以另一種方式延續生命,要么就是解散并清算,因此合伙協議也應載明觸發企業解散的理由以及如何解散、清算。
個人簡單合作協議書范本篇5
訂立協議各合伙人:
姓名__,性別_,年齡__,住址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宗旨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個人簡單合作協議書范本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_______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原則,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資金
1、本項目的投資主體為甲乙雙方,甲方投資比例為項目總投資的_______%,乙方投資比例為項目總投資的_______%。
2、甲乙雙方按照項目進程投資,按階段結算。甲乙雙方的具體投資金額以雙方結算為準,實行多退少補。投資金額未達到其投資比例的一方,應當在雙方結算完成后三日內,向另一方補足。
如雙方就投資金額退補事宜協商不成的,則項目經營所得或拆遷補償款等收益的分配比例自動以實際投資比例為準。
3、項目建設過程中如因資金不足向第三方借款籌資的,該借款系投資者一方的個人借款,計入其投資金額。借款一方不得允諾第三方參加項目的建設、經營管理、分紅等事宜。
第二條、合作分工
項目建設過程中,甲乙雙方實行分工合作,具體如下: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的土地使用審批等其他依法應當辦理的相關手續;負責與當地村委會、村民等協調涉及土地的一切事宜。
2、乙方負責財務管理、人事管理;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材料、設備及其他物品采購。
3、甲乙雙方共同管理項目具體施工建設、施工安全等其他事宜。
第三條、經營管理
項目投入使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決定項目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乙方負責財務、人事等日常經營管理。
第四條、收益分配
1、甲乙雙方以實際投資比例分配項目經營所得的凈利潤收益。本協議所稱凈利潤為項目經營過程中除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以外的凈收入總額。
2、本項目如因國家政策等原因被征收、拆遷,所得款項由甲乙雙方按照實際投資比例分配。
第五條、債務承擔
1、因項目建設或經營管理產生的合理債務,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2、因其中一方個人原因產生的債務,由其獨自承擔,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復本協議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本條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國家政策的突然變動和罷工等。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任意一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繳納投資金額,應當補足差額,并按照應繳納投資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任意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實施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糾紛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