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農村土地租賃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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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
協議范本
農村土地租賃協議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已的農用耕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現就有關具體事宜簽訂此協議:
一、租賃土地狀況
租賃土地位于岳陽縣中洲鄉村組的土地范圍內,面積約為畝(以為準)。四至界線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賃土地用途
租賃土地將用于蔬菜、糧食、經濟作物等常規種植和大棚種植。
在協議期間,不得隨意更改土地的用途。
三、租賃土地期限
土地租賃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協議期滿后,雙方同意,即延續協議。
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四、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當年租金共計人民幣元(¥)。
土地租金按年交付,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甲方不得中途違約。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當年租金,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土地租金由乙方以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并由甲方簽具收條交給乙方。
五、在協議期間,乙方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策劃。
六、在協議期間,乙方可同他人聯營或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七、在協議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乙方享受協議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協議即終止。
無正當理由中途終止協議的,由違約方賠償有關損失。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