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加工合同書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 規定,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以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生產加工以下產品:……
第二條:甲方須于 年 月 日前將乙方委托生產加工的產品交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須先預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生產貨物的訂金,剩余金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在乙方對貨物驗收完畢后提貨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產品質量、款式、規格按乙方的要求及提供的樣品生產。
第五條:產品的外包裝以防水編織袋為主,如乙方另有要求的,其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發往廣州市以外的貨物,其一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交貨,如逾期按合同總額的2%付給乙方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付款,如逾期按合同總額的2%付給甲方違約金。
第九條: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甲方無法按時交貨的,本合同無效。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另擬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
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加工合同書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承攬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甲方以本合同為基準,把委托加工單規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一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起生效,至 結束。
第二條、交貨期和加工費用
1、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2、加工費用: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第三條、合同內容
1、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合同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2、交貨期、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產品報價單: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4、甲、乙雙方的委托訂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和要求向甲方供貨。
第四條、加工項目具體約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的產品為按雙方確定的委托訂單的要求進行交貨。
2、甲方負責加工產品的材料、產品生產工藝要求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和材料,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監督乙方工作人員作業進程、質量抽檢以及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3、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加工前驗收,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4、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5、乙方所承攬加工的產品,該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以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6、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加工生產,遵守甲方的制度和要求,服從甲方指定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嚴禁攜帶任何文件或物料出廠。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加工好的成品,提前留出一定的檢驗或返工期限,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乙方應無條件返工或重做。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超標的部分由乙方負責按原價賠償。
3、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質保期內由乙方負責維修或者承擔相應的維修費用。
4、由于乙方加工生產原因造成產品返工或重做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耽誤甲方出廠日期的,按照每天
5、若產品不達標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乙方提出材料異議、甲方堅持使用的除外),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工等費用。
第六條、 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的委托加工價格,以雙方簽字確認的《產品報價單》為準。
2、付款方式:經甲方驗收合格后,。
3、預留報價單總額的5%為質保金,無質量問題的質保期滿后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完全遵守,違約者應按照本合同或委托加工訂單約定的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違約處罰:違約方應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3、乙方違反本合同關于保密條款(如第四條第4、5項)的約定的,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10 萬元。
第八條、其他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資質證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在合同期內上述證件除身份證原件外應暫時由甲方保管。
2、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與甲方無關,全部由乙方獨自承擔。
3、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以及委托加工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手印)
日期: 日期:
簡單加工合同書篇3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為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廠房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廠房使用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廠房包括機器設備及部分附屬房間。乙方已對甲方所要承租的廠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包該廠房。
二、租賃用途為石材加工與銷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經營。
三、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前五年租金每年為人民幣 萬,此后五年每年人民幣 萬,付款方式:一年一付、為每年的正月一次性付清。(實價不含水、電、暖、煤氣、設備等費用、不含稅,其一切稅費由承租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應支付甲方人民幣15萬元作為租賃押金。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應無息退還給乙方。如乙方有違約行為,甲方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租賃押金,以15萬元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六、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自行承擔租賃期間產生的水電費、稅收、員工招聘、工資、設備維修、廠房維修,變壓器維修等一切因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乙方自負營虧,獨立核算,因此產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2、甲方提供變壓器給乙方使用,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每月提供的電表度數(電費單)將產生的電費按月及時支付給甲方。稅收(含國稅、地稅)與石粉處置粉、污染治理費等一切政府收費均由甲方代繳,乙方應當將款項在產生后七天內及時支付給甲方。
3、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工傷責任事故應當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的工傷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部追償。并且要求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訴訟費等等。
4、不得對所承包的廠房進行影響使用安全的履行,如確有需要改造,必須得甲方面同意,費用自理,權屬歸甲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或者解除合同時,就無償移交給甲方。
5、不得在租賃的廠房周圍堆入石料及雜物,以免影響車輛及人員通行。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所承租的廠房分租、轉借、轉租給他人使用或與他人互換使用,不得抵押承租廠房。也不得以合伙、合資入股的方式將廠房轉由他人承租。不得用承租的廠房用作工商登記使用。
7、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廠房從事黃、堵、毒以及、販私、制毒、售假等違法活動,不得生產加工和存放易燃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廠房和場地上存放、生產、銷售對周邊環境和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有腐蝕、污染、和破壞的有害物品,生產經營必須符合城鎮管理和環保要求。
8、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管理,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9、廠房內應當公告設備安全操作指示,如乙方違反操作規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隱患,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乙方承租期間內的消防、用電、生產加工、工人及其家屬和相關人員等甲方不承擔責任及連帶責任。
10、租賃期間,如遇到天災、戰爭、政府征地需要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成的各項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合同未到期間內甲方不可用任何形式收回廠房場地使用。在合同期間內購置增加的機械設備,乙在租期滿后有權拆走,甲方只是提供空廠房。甲方需為乙方提供變壓器和水電到廠內,及工廠經常所需的有關證件。
11、乙方租賃后,應當以自行注冊的公司或個體名義對外經營,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經營,“輝祺”商標屬于甲方所有,乙方無權使用。
12、租賃期滿后,乙方應當將廠房及設備完整移交給甲方,廠房內新增加或者安裝的機器設備全部歸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壞任何廠房機器設備。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甲方有權直接扣押乙方支付的租賃押金,作為部分違約金。
2、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用乙方支付的押金作為損害賠償使用。
七、本合同若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庭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加工合同書篇4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定作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公平、公開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加工成品
品名:貨號:
顏色:尺碼:
第二條服裝數量
1、計量單位:
2、數量: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體見下:
材料名稱數量質量:
提供日期:
第四條服裝質量
加工成品質量按甲方提供的樣衣或工藝單執行,樣衣由甲方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樣衣、工藝單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樣衣或圖片)、標志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yifang)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2天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答復,乙方有權停止工作,并在2內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六條報酬
1、加工單價:
2、總金額(元):
第七條包裝方式
內用,外用包裝,包裝費由__方承擔。
第八條服裝交付
1、交貨地:
2、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九條服裝驗收
1.驗收期間:
2、認真核對貨物的品名、款號、數量、嘜頭,準確無誤后方可抽樣。
3.驗收方式:產品按30%抽檢,抽樣標準為:隨機。
4、驗收標準:與樣衣款式、做工一致驗收包括:商品的外觀質量、規格、數量、包裝、內在質量、標識等項目進行檢驗和檢測。根據貨物實際情況,以驗收標準為依據判定合格與否。
6、經首次檢驗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內通知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返修。
7、對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驗收標準再次檢驗,對于再次檢驗,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處理,并從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加工費用中扣除不合格產品的成本價格。
第十條定金/預付貨款
(1)甲方應于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應于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預付款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款可以請求返還;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
第十一條報酬結算
1、付款期限:甲方應于驗收無誤收貨之日起_日內,一次性付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款項;
第十二條留置權
如甲方未支付價款,在雙方沒有例外約定時,乙方對完成的服裝享有留置權。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制作中途未經過雙發同意,私自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償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50%的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甲方超過領取期限15日不領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甲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保養費時,乙甲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為外發加工總費用的10%/天。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7)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由乙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9)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于_年_月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簡單加工合同書篇5
買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買賣馬鈴薯脫毒種薯,并按下列條件成交:
1、品種
加工型馬鈴薯(大西洋)
2、種薯級別
(按國家分級標準)原種二代脫毒種薯,品種純度99%以上,凈度98%以上。
3、規格
單薯重:40-80克、80-120克,病、爛、凍薯率小于2%。
4、包裝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裝袋印刷產品名稱,執行標準,注冊商標和生產單位名稱地址。每袋附合格證標簽一張。
5、數量
_________噸(根據實際裝車量,約溢裝_________噸)。
6、交貨地點
_________
7、價格
(貨價、保價費、長短途運費、包裝費)_________元/噸。
8、費用負擔
由賣方辦理運輸事項,各項手續費用由賣方負擔,在產地的`裝車費及短途運費由賣方負擔,鐵路運費由賣方承擔。運抵惠州火車站后,所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9、貨款支付
合同簽訂后7天內,買方向賣方預付貨款_________萬元。
10、支付方式
預付貨款通過電匯至賣方銀行賬戶,剩余貨款在交貨地點貨物交割時現金結算清。(分三批匯入甲方賬戶)
11、檢驗和異議
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三天內由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和裝運單對商品質量和數量檢驗。如發現與合同規定和裝運單不符,除承運方責任外,可憑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異議。
凡因執行合同發生的異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12、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賣方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以電話和傳真立即通知買方。
13、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后正式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賣方:_________(公章)買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代表:_________(簽)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