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勞務派遣合同樣本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有關規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勞動者(以下簡稱“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協議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期限內,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1、甲方向乙方發出《用工需求通知書》包括:崗位描述、人數、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報酬待遇等內容。
2、甲方所需勞動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雙方聯合招聘。
3、根據甲方確認接受的勞動者名單,由甲方向乙方開出《用工通知單》。
4、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通知單》上確認的勞動者名單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向甲方開具《勞務派遣介紹信》。
5、勞動者持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到甲方報到,甲方根據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接收勞動者并安排用工。
6、對符合退工條件的勞動者由甲方向乙方開具《退工通知單》退回乙方,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勞動者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在乙方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范圍內,調整勞動者的具體崗位。如需調整到勞動合同約定以外的崗位,甲方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調整,并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薪酬考核辦法等,并應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如工作要求、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勞動者。
4、甲方可就有關事項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專項協議(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專項協議需及時送交乙方備案。
5、如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單》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合法有效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提供勞務服務,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或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政策及甲方用工政策調整、或者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10)雙方協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據(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勞動者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乙方及勞動者本人。
如因乙方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按勞動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由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工在國家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因勞動者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追究勞動者的法律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
8、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死亡且法律規定由用工單位承擔的,由甲方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乙方再支付給死亡勞動者的親屬。
9、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勞務服務情況按時足額計算支付勞務費用(包括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等),并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依法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負責辦理相關用工手續,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并按照本協議及有關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月發放勞動者薪酬福利,辦理各類保險的繳費及對應待遇享受。
2、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勞動者涉及勞動爭議方面的材料。如勞動者對甲方的退工有異議,乙方認為合理,乙方有權在六十日內提請復議。
4、乙方派遣的勞動者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工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甲方應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并在知道工傷事故發生時起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工傷事故的申報和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勞動者的工傷醫療費用先由甲方墊付,乙方在獲得工傷保險的賠付后再將賠付資金支付給甲方。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除工傷保險賠償外,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政策規定負責非勞動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退工人員的再次派遣和再就業工作。
6、乙方負責辦理或協助甲方辦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手續。
7、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及勞動者進行信息溝通和工作聯系。
8、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勞務管理費用。
9、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有保密義務。
四、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勞務管理費用支付及結算
1、工資發放
(1)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勞動者的每月工資劃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收到甲方勞務費的工資部分后,在五個工作日內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資明細及時、準確將勞動者工資劃入其個人銀行工資賬戶,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資發放憑據。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將勞務報酬及時發放給勞動者,甲方應提供工資發放憑據給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情況。
2、社會保險費繳納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動者,其社會保險繳納由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不得低于勞動者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布數最低標準。國家對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比例調整,乙方應根據規定作相應調整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新的規定數額承擔。
(2)用工單位應為勞動者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當月20日前將當月的社保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并提供參保人員名單與參保種類、參?;鶖?、參保時間。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在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發工資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劃轉社保費后,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于當月20日前將下月退工人員名單告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時提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封存或轉移手續。
3、勞務管理費的計算支付
甲方每月應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動者提供的勞務服務情況,按照___元的標準計算勞務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4、勞動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在發放勞動者工資報酬或甲方在代發勞動者工資報酬時代扣。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提供規范的稅務統一印制發票。
五、其他約定的事項
1、甲方制定的適用于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管理規定,應當及時送乙方備存。雙方也可根據需要共同協商制定勞務派遣相關管理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對勞動者的管理工作。
2、勞動者在工作中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知曉的所有涉及甲方商業技術秘密的各種資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勞動者索要或要求勞動者向其提供。
3、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為甲方提供服務,應當與甲方辦理有關工作交接手續,甲方有權要求勞動者必須交回與工作有關的文件與物品(包括各類文件、客戶資料、培訓教材、辦公設備等)及根據有關協議要求勞動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退回甲方的費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4、勞動者出現違紀、違章、違反保密制度等情況,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雙方共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乙方被派遣勞動者管理規定和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對勞動者進行處理。有觸犯法律行為的,依法送交司法機關。處罰結果以書面形式記入勞動者的檔案。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因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或延遲履行義務,造成另一方或勞動者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繳納或欠款派遣人員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的社會保險,所產生的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3、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如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均有違約過錯,則雙方應按違約過錯的責任大小,承擔和賠償相應的損失。
4、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難以履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因終止本協議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和賠償。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決。
6、上述條款內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沖突的,甲乙雙方相互免責。
七、附則
(一)協議期限與協議解除條件
1、本協議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協議解除條件:
(1)如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應提前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因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時,協議即予終止。
(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續訂的,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共同處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勞動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勞動者的相關事宜。
2、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3、國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有變化時,甲乙雙方應及時相互通報,雙方按政策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本協議有悖于法律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辦理。
4、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經雙方修訂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個人勞務派遣合同樣本篇2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并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_國___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戶。
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39;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后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后,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勞務派遣合同樣本篇3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
住所: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住所: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F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期限和提供服務的內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年月日止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提供服務的內容: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要求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勞務人員的最終決定權歸屬于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服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款項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含工資、加班費、獎金、福利、社保費用等);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3、如在第三條服務期內,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或終止與勞務人員的勞務合同或勞動合同,需支付的賠償金或經濟補償費用,由甲方承擔和支付;服務期滿,勞務人員退回乙方時,但乙方不能安排勞務人員新的崗位的,則乙方也有權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的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和支付,如乙方先墊付,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4、如發生工傷事故的,需向勞務人員支付的醫療費用、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勞務人員)、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需承擔的全部費用;如發生非因公受傷或患病的或死亡的,需支付給勞務人員的醫療費用、撫恤費、喪葬費、補助金等費用(如法律規定需要支付才承擔,否則不用支付)。
5、按國家法律規定,因勞動關系或勞務關系產生的需向勞務人員支付的其他款項;
6、雙方約定的應支付給乙方的其他費用。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在不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前提下由甲方確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______元/人·月。
3、賠償金或經濟補償標準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87條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如有);
4、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乙方可委托甲方代為發放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如甲方要求直接向勞務人員發放勞務報酬等,乙方承諾接受并全面配合。
2、勞務派遣服務費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3、在乙方委托甲方代為發放工資或甲方要求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勞務報酬的情況下,社會保險費用(包括單位與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勞務報酬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由乙方依法代繳,并在代繳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代繳憑證送甲方審核。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出現相關情形后的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并于3個工作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6、其他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7、勞務人員有以上1-6情形的,甲方應提供充足的證據,如缺少證據導致被生效法律文書裁決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則需承擔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就服務期及違約責任等事項,要求乙方與勞務人員變更所簽勞動合同,并相應變更本協議。乙方應將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應交甲方備案;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十五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如該勞務人員辦理了社會保險),甲方應保障勞務人員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服務費用。
(七)如果因甲方不履行有關法定義務或勞務合同約定義務,而與勞務人員產生糾紛,乙方應訴所需支付的交通費、律師代理費由甲方承擔和支付?;蛘哂梢曳轿屑追街付ㄈ藛T參加仲裁或訴訟程序,生效法律文書裁決由乙方承擔的義務最終都由甲方來負責。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依法保障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如因乙方保障勞務人員權益不力,導致甲方卷入糾紛,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依法負責處理,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勞務人員代辦社會保險。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各復印一份給甲方人力資源部和勞務人員。
(五)如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如有未辦理工傷保險的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按《工傷保險條例》承擔勞務人員的賠償費用。
(六)勞務派遣人員工傷及職業病范圍外的傷、病、亡自擔其責(法定須由用人單位承擔的除外),甲乙雙方協助處理有關事宜。
(七)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八)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甲方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服務。
(九)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
(十)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的范圍和限額以乙方已收取的勞務費50%為限。超過部分,甲方放棄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如屬向第三方承擔責任的,則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或重新簽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或續訂或重新簽訂合同手續、處理有關事項。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乙方各執___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個人勞務派遣合同樣本篇4
勞務協議
限公司
甲方(用工企業):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勞務輸出企業):________公司聯系電話: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則,為明確雙方勞務協議中的責任權利,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勞務派遣協議的簽訂
1、協議期限:自2017年2月29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勞務協議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需續訂協議雙方提前協商。
2、乙方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向甲方派遣符合條件并能勝任該項工作的勞務工,同時提供派遣員工相關管理信息和情況資料;發放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繳納社保費用,并代扣員工個人應承擔社保費用。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除支付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及社保費用外,另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用。
3、派遣員工在服從甲方統一管理的前提下完成工作任務。派遣期1年,含試用期3個月。
二、甲乙雙方的費用結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應支付的費用包括:1.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派遣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
3.乙方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經甲方同意用于勞務人員的其他費用:如勞務合同公證費、入職體檢費、其他保險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派遣勞務人員的報酬標準由甲方確定,主要根據考勤、工作完成的數量和質量、勞動紀律及甲方相關規定來考核結算人員薪酬。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保費用按雙方約定基數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根據當月派遣人數收80元/人·月的派遣服務費。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派遣人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
派遣工作期不超過半月的,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4.勞務人員的其他費用,如勞動合同鑒證費用、體檢費等一次性費用,需甲方支付乙方辦理的雙方應事先商定,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
四、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派遣期間,甲方有義務提供派遣勞務人員工作崗位應具備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同時有權監督、管理、指派和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進行工作時間內的
管理;實施其勞動紀律、業績考核、薪酬分配等的管理權。
2、因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不勝任或失職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或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甲方可依照甲方規章管理制度對乙方派遣人員進行經濟處罰,乙方應配合依法對其進行教育、警告、相應處罰或辭退處理。
3、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應按雙方約定及時支付各項費用,同時有權監督核查相關費用的使用情況,追究因乙方履約不當而造成的違約責任和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甲方如果需要將乙方派遣人員招收為正式員工,乙方應當予以認可并配合甲方的工作,并出具相關的離職證明以方便該員工方便辦理入職甲方的手續,甲方無需承擔任何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派遣符合甲方招聘崗位條件的員工到甲方工作,并保證提供的員工信息真實、證件齊全、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保證派遣勞務工的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派遣人員,也不得將被派遣勞務人員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2、乙方須按國家《勞動法》和勞動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與派遣到甲方的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負責勞務人員的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處理派遣勞務人員涉及勞動爭議方面的事宜。相關文件乙方應交甲方留存副本。
3、乙方須有責任教育派遣員工履行崗位職責,須保證
派遣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服從管理,保守甲方工作秘密,積極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4、乙方根據雙方約定向甲方收取各項費用,根據甲方的工資政策向勞務員工發放工資、繳納社保及扣繳個人所得稅。乙方如有拖欠、克扣、不交之行為,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將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要求其派遣員工由于個人原因終止服務,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如派遣員工未辦理終止派遣的相關手續就離開甲方的,甲方通知乙方并停止支付該派遣人員的一切勞務費用及管理費直至其辦理完正常離職手續。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停止支付相關費用的,由此引起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6、乙方須教育其派遣員工愛護甲方提供的設備、機械(機具)、備品、材料、工具、辦公用品、電器設施等。由于乙方派遣員工的失職或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進行處罰或索賠事宜。
7、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五、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加強勞務派遣人員的安全培訓,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簽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六、保密責任
1、乙方有責任對其所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和管理,乙方及其派遣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嚴禁將甲方商業秘密以任何形式泄漏給甲方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也不得用于甲方以外的其他用途。甲方商業秘密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技術信息、經營計劃和經營狀況,雙方共同簽署的文件資料,商業操作手段,業務經辦流程,收費標準和財務數據,以及其他依法受到保護的事項。
2、甲方也不能把乙方的資料、流程、本協議及乙方的商業經營機密的任何資料以任何形式泄漏給甲方以外的單位和個人。
3、本協議的終止或解除均不影響甲乙雙方保密義務的承擔;若因違反保密約定,受害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賠償及刑事責任。
七、派遣人員工作關系的解除或終止
協議期間,勞務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無條件將派遣人員退還給乙方,有權立即要求解除其派遣工作關系且無需承擔任何賠償或費用。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本人,由乙方與其辦理解除勞動或勞務關系的手續:
1、派遣人員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工作崗位的要求;
2、派遣人員派遣期內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派遣人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操作規范或規章制度以及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4、派遣人員因健康原因造成甲方認為無法繼續在甲方工作者。
5、派遣人員考入全日制院校的;
6、派遣人員被涉嫌違法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派遣期滿未續簽合同的,工作關系自然終止;
8、經甲方與員工協商一致而解除派遣工作關系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務派遣協議的解除
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協議,若要求提前解除協議,必須有正當的理由,并提前1個月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對方;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雙方做好善后工作。
九、爭議處理和違約責任
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末形成一致辭意見,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進行起訴。
十、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應出示相應委托證明書。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后列入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正文有同等效力。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相關規定執行。
3、本協議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月日
個人勞務派遣合同樣本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范本(北京新勞動合同范本)
勞動合同書
(勞務派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勞務派遣合同樣本篇6
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潔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單位保潔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________名保潔員,負責單位的保潔服務工作。
二、服務費用共計______元/月。
三、合同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乙方人員服務要求:
1、工作期間統一著裝,佩帶胸卡,服裝干凈整潔,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
2、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服從甲方指定人員的臨時性工作安排;
3、工作期間語言、行為按公司規范要求執行或按甲方要求執行;
4、保潔期間遇到有人使用衛生間應停止手頭工作主動避讓;
5、具體工作時間、工作標準見附頁。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改進意見,乙方應按甲方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
2、對不按甲方要求履行崗位職責的人員,經乙方核實確認后按甲方要求更換人員;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加強員工培訓,提供適合甲方要求的人員;
2、乙方更換人員須提前通知甲方主管領導,征求甲方意見;
3、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應忠于職守、盡職盡責、禮貌待人;
4、乙方人員每人每月有四天有薪假期,但調休時應安排好工作為前提。
七、違約責任及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協議,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有特殊情況須終止本合同,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若單方終止合同的,應賠償對方一個月保潔費總額的經濟損失;
2、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上一月的服務費用,節假日往后順延,逾期10日仍未支付乙方費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影響乙方概不承擔責任,并依法追回所得;
4、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在合同履行期間若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用工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派遣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保潔員(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勞務派遣合同樣本篇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月。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1、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用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確定工作時間。
2、用工單位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務的月勞務報酬根據用工單位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不低于用工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確定,并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
2、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約定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八、規章制度
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服從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九、勞務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務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務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有關手續,在辦結工作交接時,用工單位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用工單位留存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勞務派遣合同樣本篇8
乙方是具有人才派遣許可資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根據甲方的人力資源需求,乙方向其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外派員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派遣工作
甲方負責將所需外派員工的數量、要求、勞動報酬和工作期限提供給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派遣服務。
甲方負責對所招用外派員工的挑選和最終確認。外派員工的數量、在甲方的工作期限、勞動報酬等具體法定或者約定事項以甲方蓋章確認的《外派員工簽約通知》(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為準。
第二條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規定乙方外派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以上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勞動人事法規的規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崗位應具備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條員工管理
外派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其勞動紀律、教育培訓、績效考核等事務由甲方實施。甲方的勞動紀律、工作規程、考核辦法等管理文件應向外派員工明示。
派遣工作期間,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外派員工的技能,在與外派員工協商一致后調換其工作崗位。
第四條用工關系
外派員工為甲方工作期間,應由乙方與其建立勞動或勞務關系。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每次外派員工的期間不得少于2年,甲方同意每次借用外派員工的時間至少為2年。
外派員工到甲方報到時,行政關系、黨團組織關系和工資關系一般不轉移,有特殊情況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繳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的規定為外派員工辦理并征繳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繳費用經甲方確認后操作;如外派員工是非上海戶籍人員,可參照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辦法辦理保險;或者參照《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外派員工屬于法定勞務人員,則甲方可依法免于承擔外派員工的社會保險、法定福利或法定征繳費用。
以上費用的征繳比例和繳費基數均以國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如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須依據上海市新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調整相應地調整收費標準,在甲方確認后按新政策操作。如因乙方遲延告知或甲方遲延答復而造成相關責任,由遲延方承擔。
第六條費用結算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費每人每月(人民幣)元;甲方提前依法退回給派遣員工的,不足一月,甲方應按一月支付該人的管理費。
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按照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外派員工的人數、身份、工作起訖時間、繳費基數、勞動報酬、約定的管理費等內容結算費用(具體計算方式按照乙方每月出具的《費用結算表、工資表》。如果甲方在《外派員工簽約通知書》中確定的數據或金額與國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標準不符,則依法執行。
甲方須于每月工資發放日前12日將外派員工的考勤考核結果交乙方。乙方須于每月工資發放日提前10日將收款通知交甲方。
甲方確認乙方的《費用結算表/工資表》后,甲方應按照《用人單位簽約情況登記表》中約定的時間節點向乙方提供人員異動清單,并須于每月日前以轉賬或現金方式將本合同所涉及的總費用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無正當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雙方約定:外派員工的勞動報酬按以下項的辦法發放。
a.甲方經乙方同意,直接向員工合法、按時地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外派員工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法定福利中員工個人應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后支付給乙方;員工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為扣繳。
b.在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包含外派員工勞動報酬在內的所有應付費用后,由乙方向外派員工發放勞動報酬。乙方應于每月日(逢法定節假日應提前)向外派員工發放勞動報酬;員工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個人所得稅等費用由乙方代為扣繳。甲方可以直接向外派員工發放除勞動報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費用,該福利費用的標準、發放時間等由甲方自行決定,乙方對甲方直接發放費用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如外派員工在上海市以外地區工作,因跨省市發放勞動報酬而產生的銀行或郵政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指定的收費帳戶如下:
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第七條派遣員工的退回
7.1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將其退還給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同時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其他重大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該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2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將其退還給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需要向乙方支付費用用于給員工的經濟補償,如產生醫療補助費用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醫療補助費用。
1)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7.2規定退回,在派遣期滿時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在雙方未就如何處理達成一致前,員工的派遣期限順延,甲方不得退回。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符合國家有關_規定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4派遣期限內,甲方非依法定退回該員工的,乙方可以與該員工協商變更用工單位,在派遣員工無工作期間,乙方繼續為派遣員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并按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向派遣員工支付勞動報酬,該費用由甲方承擔,每月隨管理費由甲方一并支付給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時員工仍然無工作的,乙方應終止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賠償或補償約定
派遣工作期間,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或外派員工造成損害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如外派員工在被外派至甲方工作期間發生患職業并工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況的,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全額承擔用人單位應付的費用,并通過乙方支付給外派員工或者法定繼承人;如因外派員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而發生勞動爭議或法律訴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等機構調解、或裁決、或判決應給予外派員工賠償或補償的,則甲方應根據判決或裁決的結果承擔該賠償或補償費用及其他因爭議或訴訟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訴訟案件受理費、律師費、評估費、鑒定費等),此等賠償或補償以及相關費用不受本協議期限限制。
第九條本協議期限、續約、解除及終止
(一)本協議有效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員工與乙方建立的勞動或勞務關系的終止日期超出本協議有效期,則本協議的有效期以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員工中勞動或勞務關系的最晚終止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內雙方沒有異議,本協議可自動順延。
(三)派遣工作期間,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本協議:
1.甲方未能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費用;
2.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核政策,損害乙方利益的;
3.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工作條件、衛生環境惡劣,嚴重危害外派員工身體健康的;
(四)如乙方發生嚴重違反本協議的情形,嚴重損害甲方或外派員工利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本協議。
(五)除本條(三)、(四)項的情況之外,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時,均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按通知當月的管理費標準向對方賠償。提出方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提前解除乙方外派員工勞動或勞務關系而產生的經濟補償或賠償費用。
第十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已經(或將要)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進行保密。商業秘密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1)技術信息;(2)經營計劃和經營狀況;(3)雙方共同簽署的文件資料;(4)商業操作手段、業務經辦流程、收費標準和財務數據;(5)其他依法受到保護的事項。
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之日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為止。本協議的終止或解除均不影響甲、乙雙方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十一條協調原則
本協議期內,若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應遵照最新的規定執行,并協商修訂本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派遣工作期間,甲方如與外派員工發生爭議,應先由甲方、乙方、外派員工三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方或外派員工可按規定在上海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但上述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承擔非乙方原因導致的最終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動合同因自然終止而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等)
《用人單位簽約登記表》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由甲方蓋章確認。若甲方無法定理由而未按時間節點操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并由雙方各執一份。